我又看完了一本藤井樹的書,

整本書有點像寫日記般,慢慢的從現在去回憶,

再從過去走到現在,看向未來,

我記得有次,新聞寫作的老師,要每個人都寫一個故事,

去投稿某個活動所辦的徵文活動,我的作品沒有被選去參加,

「你是在寫日記吧。」

這是這位老師當時給的評語,我當時是有點錯愕的,

不過我並沒有很想參加這個徵文活動,只是應付了事,

所以並沒有說出我的想法,我的確是以寫日記的想法去想的,

卻不是真的日記,我以主角的角度記述出這些故事不行?

日記不能算是文章嗎?

用寫日記的方式寫的故事,不能算是故事?

那回憶錄算什麼?雖然回憶錄,的確就像讓人去看他的日記,

記述的內容可能更詳細,但你能說那不是一本故事嗎?

我說,藤井樹實在是很賊阿,其實我一直覺得他的書,

字數都非常的少,可能是看慣了國外的小說,總是厚厚一本,

字型14比字型12、行距1比行距1.2,十幾二十萬字比六萬字

以上只是比喻,讀者最想看的男主角與女主角的故事,

也約只佔了三分之一的內容左右,比較像在寫,

主角走過的故事,而不是愛情故事,可是這些故事,

偏偏有很大部分跟主角的愛情故事,或多或少的都有些關係,

讓人也無法省略不看。

我寫心得好像都是批判較多喔,好的不用寫了,

大家都看的到,然後是寫劇本的後遺症,

總會去尋找不合理的地方,

六年是全年無休的工作?

六年是飛機都不開了?

一般而言,跨國性的公司,都會有長假期這東西,

國外的新年,也是會有長假不是?

還有不要說跨國性的動畫公司,就連國內的公司,

沒有基本的繪圖能力、設備使用、軟體操作基礎,

根本不用聘用你,作品集更是必備。

不過對於一部小說,似乎沒有必要太去苛求這個,

我也不懂,但是我想應該要做到這些細節部分才對,

畢竟作者有電影電視夢阿。


流浪的旅途,走過的足跡遍佈,

怡人的春風,火紅的烈陽;

飄落的秋楓,耶誕老公公的日子。

人,熙攘往來,

路,還沒看見終點。

停留駐足,距離你十二小時的位置,

所有的想念,

都朝十二小時外的妳延展,

如千絲萬縷,想飛過十二小時的距離,

再見妳的側臉。

旅行的意義,或許是尋找終點,

流浪大半個地球,

原來妳一直是,我流浪的終點。



有感而發~應該是不怎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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